南联盟塞尔维亚议会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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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06:44 新华网 | ||
新华网贝尔格莱德1月27日电(记者杨成明)南斯拉夫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27日以166票赞成、47票反对和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 根据“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南斯拉夫联盟将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塞尔维亚和黑山”将由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两个平等的成员组成。塞尔维亚共和国还包括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和科索沃自治省。“塞尔维亚和黑山”拥有共同的总统、议会、部长会 在塞尔维亚议会和黑山议会分别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后,南联盟议会将通过该宪章,并宣布南联盟正式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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