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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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7日01:34 人民网 | ||
人民网贝尔格莱德2月6日电 记者刘志海报道:"塞尔维亚和黑山"将由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两个平等的成员组成。"塞尔维亚和黑山"拥有共同的总统、议会、部长会议、军队和法院以及统一的国旗、国歌和国徽。贝尔格莱德将是"塞尔维亚和黑山"的行政中心。"塞尔维亚和黑山"在联合国中拥有一个席位,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轮流向联合国总部派遣特使。三年后,成员国有权进行全民公决以决定 总统:总统兼任政府总理,由塞尔维亚和黑山议会选出,可以提名内阁成员并主持工作。40岁的黑山社会民主党副主席马罗维奇将出任首任总统。总统在国内外代表塞尔维亚和黑山,主持部长会议工作。总统也是最高国防委员会成员,他任命驻外大使。 议会:实行一院制,由126名议员组成,其中91名来自塞尔维亚,35名来自黑山。议长和副议长分别由塞尔维亚和黑山人担任。 部长会议:除部长会议主席外,还包括国防部长、外交部长、国际经济事务部长、国内经济事务部长和保护人权和少数民族权利部长等5名部长。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来自不同共和国。外交部和国防部的副部长每两年轮换一次;但是,据当地媒体报道,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已达成协议:来自塞尔维亚的外长斯维兰诺维奇和日夫科维奇将分别出任"塞尔维亚和黑山"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 最高国防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塞尔维亚和黑山"总统、塞尔维亚总统和黑山总统,领导和指挥武装力量。委员会的决定应由三人一致同意。 法院:由塞尔维亚和黑山相同数量的法官组成。黑山共和国首府波德格里察是"塞尔维亚和黑山"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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