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审判前民柬领导人应由各方协商达成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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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9日12:42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2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谈到柬埔寨政府与联合国就审判前民柬领导人问题举行谈判时 指出,有关方面应在已有谈判和有关决议的基础上与柬政府协商并达成协议。 有记者问,最近柬埔寨政府与联合国在纽约就审判前民柬领导人问题举行了谈判,但未达成协议。请问中方对此有何 评论? 章启月说,我们注意到这一情况。柬埔寨政府已决定在本国法律框架内建立审判前民柬领导人特别法庭,并希望国际 社会提供协助,联合国大会57/228号决议对此表示了欢迎。我们认为柬埔寨这一立场应得到理解和尊重。我们主张在审 判问题上,有关方面应在已有谈判和有关决议的基础上与柬政府协商并达成协议。(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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