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轻判核泄漏肇事者 事故受害者表示强烈愤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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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04:11 北京晨报 | ||
日本一法庭3日判处造成1999年JCO核材料加工厂严重核泄漏的6名事故责任人2至3年徒刑,缓期执行。不 少事故受害者对如此“从轻发落”日本历史上最为严重的核泄漏事故当事人表示“强烈愤慨”。 根据判决,JCO加工厂被罚款100万日元(约合4240美元),该厂负责人、现年56岁的越岛健三(音译) 被罚50万日元,判刑3年,缓期执行。如果在今后5年内有违法行为,他将被强 JCO核泄漏事故发生在1999年9月30日上午10时35分前后,地点位于东京东北120公里处的茨城县东 海村JCO核加工厂内。当时,两名职工被要求把16公斤含铀溶液直接倒进沉淀罐,大大超过核裂变临界状态所需的铀总量 。过量的铀在中子的撞击下开始连续裂变,从而造成核泄漏。经检测,厂内放射线量达到通常情况下的4200倍,工厂附近 也比平时高出7至10倍。 事故发生后,警方从对受辐射最严重的3名工人调查中得知,工厂此举目的完全是为了加快生产进度。该厂从10年 前就开始违反操作规程。1996年起,该厂在制造部长的同意下,竟然修改操作规程,使这种危险的做法“合法化”。 强大的核辐射造成当场执行任务的两名工人死亡,161名居民被迫离开居住地,30余万人不得不在家中躲避18 小时,以防辐射侵害。根据美联社的报道,整个事故使439人完全暴露在核辐射中,而法新社报道的数字为600人以上。 除去有形危害,核辐射给人们带来的心灵恐惧和精神压力似乎更加无法用数字衡量。 冰炎(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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