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上电视合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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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02:55 北京晨报 | ||
-伊电视台播出美军战俘录像被指违反《日内瓦公约》 -有人指出,西方媒体播出伊投降士兵的照片也违反公约 -专家建议美伊修改公约部分条款,以避免双重标准 伊拉克电视台23日播出了对美军战俘采访的录像,美国政府和国际红十字会判定这一行为令美军战俘受到了“公众 好奇心的烦扰”,此举违反了《日内瓦公约》。但也有国际法专家认为,伊拉克方面的做法并无不合理之处,尤其是在当今这 个电视媒体极为发达的时代。同时有人指出,此前一些西方媒体播出伊拉克投降士兵的照片也同样违反了《日内瓦公约》。 有国际法专家认为,很难确定伊拉克电视台的做法是否真的违反了《日内瓦公约》。“他们(公约制定者)当初考虑 的情况是,战俘会被关在一个类似于动物园的地方,被他人参观和羞辱。”国际法学家委员会主席路易丝·杜 斯瓦尔德-贝克说。如今接受电视采访对多数人来说都已经成为很正常的事,而且伊拉克电视台对美军战俘的采访也没有任何 羞辱他们的意思。 杜斯瓦尔德-贝克指出,并非所有关于战俘的电视录像都在被禁止之列。“用录像来证明战俘的存在是可以接受的, 但你实际上不需要给出他们脸部的特写镜头。”她说。 杜斯瓦尔德-贝克建议,作为《日内瓦公约》缔约国的美国和伊拉克应当考虑修改其中的部分条款。“国家之间达成 某种共识是有益的,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双重标准。”她说。新华社记者赵卓昀 图为伊拉克国家电视台播放被俘美军飞行员录像。新华社发 -晨报档案 国际战俘公约 《日内瓦公约》全称《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之一九四九年日内瓦四公约》。其中《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第13 项条款规定:“战俘在任何时间均须受人道的待遇和保护……尤其不得对战俘加以肢体残伤,或供任何医学或科学试验,不得 使其遭受暴行或恫吓及侮辱和公众好奇心的烦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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