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议会通过禁止烟草广告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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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02: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布拉格4月2日电捷克参议院2日通过一项法律草案,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严禁在捷公共场所和大 众媒体上进行烟草广告宣传。 据报道,该草案同时规定,在其他广告中也不得使用烟草品牌的标志或含有烟草产品的特点。除汽车比赛外,禁止烟 草商赞助其他文化和体育活动,对赞助汽车比赛的许可将于2006年年底终止。此外,烟草商也不能通过免费派发烟草产品 的办法进行促销活动。 根据这一法案,烟草商只能在香烟售货亭或专门刊物上做广告,但这些广告不许以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为对象,不能 含有鼓励人们吸烟的语句,也不能利用吸烟者做广告。 捷众议院已于2月底通过了上述议案,待总统签署后,该法案将正式生效。 目前,捷克全国烟民达300万人,约占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据卫生部的统计,捷每年约有2.3万人死于因吸烟 引起的各种疾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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