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承认在伊军队为占领军并明确应承担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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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4:47 扬子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约翰?内格罗蓬特9日代表美国、英国和西班牙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一份长达8页的决议草案,要求解除对伊拉克的制裁,并承认在伊美英军队为占领军。 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该草案获通过,则伊实际控制权将握于美、英之手,联合国将被排除在伊战后重建的“核心”之外。因此,法国、俄罗斯等国已就该草案提出质疑。一场没有硝烟的外交战已在安理会内部酝酿。 该草案一经抛出,即引起各国强烈反应。法国和俄罗斯当即表明反对意见,连“受益者”伊拉克也表示希望由联合国而不是美国 欧盟本月轮值主席希腊总理西米蒂斯9日也指出,联合国应该在伊拉克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这是欧盟的一项基本原则。他表示,如果联合国参与伊拉克政治和经济重建第二阶段的工作,那么欧盟也会参加。 德国外交部副部长克斯廷?米勒女士当天在接受西德意志广播电台采访时表示,德国可以在安理会内居中调停,帮助实现解除对伊制裁,但条件是必须明确伊是否已被完全解除武器以及联合国的作用。她认为,德国在伊没有特殊经济利益,因此可以在解除对伊制裁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 占领军的责任 美国在决议草案中首次把美英在伊部队称为“占领军”而非此前所坚持的“解放者”。那么,根据1949年通过的《日内瓦公约》相关条款,占领军对于被占领国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呢? 占领军必须:恢复和保证被占领国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向被占领国民众提供食品和医疗保障。配合国际援助行动。保障公共卫生和健康。帮助学校恢复运转。维护被占领国原有的刑法,除非其违背有关人道主义的国际法。 占领军不得:抢掠。强迫被占领国居民加入占领军。强迫被占领国居民迁移至占领国。利用被占领国资源获取私利。 想第一时间得知美伊战争消息吗?马上订阅短信新闻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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