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让“仇富心理”制度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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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3:32 中国青年报 | ||
“富家子弟多缴费,贫困家庭减免”的中小学分层收费制将有可能率先在重庆市中小学中实行。该市教委有关负责人称,他们正与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一道,制订中小学分层次收费办法。依此办法,富家子弟将不享受低标准收费,可适当对他们提高一些收费标准,而标准提高后贫困学生通常应予减免(4月25日《华商报》)。 缴不同的费用,享受同样的教育,这种在某些人眼里的“公平”,实质是仇富心理的异化,创造不出教育公平,反而要危害教育利益和法制公正,我坚决反对。 一、按贫富分层收费于法无据。现在,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即从上小学到初中毕业,学费全部免除,学生每学期只须交纳教育部门核定的杂费。现行的学生公平缴费符合“谁受益谁出钱”的社会公理。而且,学校的收费已经纳入物价、工商、教育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行列,任何杂费之外的支出都属于政府明令禁止的“乱收费”。 二、按贫富分层收费违背了公平原则。等值交换是基本的社会公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转化就需要等值。按贫富分层收费,不同于民办学校的高收费,富人把子女送到那些学校是选择了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接受到更高质量的教育,是富人与学校之间达成的自愿、公平交换。重庆市将要实行的分层收费,让富人吃亏,穷人得利,这种做法发生在公办学校里,在讲求公理的社会里是不可想像的。 三、按贫富分层收费将损害教育的利益。成人尚且不能接受富人比穷人多缴费的事实,心智尚待健全的孩子怎么看待?以我多年做教师的经验发现,学生在校的心理平衡点常能体现在学生的家庭(孩子称自己)对集体(教育)的贡献份额上。同坐一个课堂内的学生不一样地缴费,学生的心理就不平衡,富家子弟会因多缴费而“霸道”,穷人子弟会因少缴费而“自卑”。缴费多少成了学生人格的分水岭,教师也因自身利益和学校利益用两种教育标准对待不同的学生,教师也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产生人格分裂。师生的心态渐偏,收费改革的效果何在?教育的利益何在? 四、按贫富分层收费是仇富心理的制度化。富人因对社会资源的合理使用而创造财富,并以纳税的方式对社会进行回馈。可偏偏有人处处要让富人多出钱,仿佛富人就欠了他们似的。让富家子弟多缴费就是仇富心理的制度化,是社会的大不幸,它无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健康社会心理的形成。 五、按贫富分层收费缺乏公正的操作手段。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认定谁是富人,谁是穷人。如今,家庭经济收入进入多元化时代,每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尚且不清,更别说具体的经济收入。按照重庆市设想的按片区收费,更是不合理,我们国家不像国外有什么富人区、穷人区,即使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也有穷人,贫困地区也有富人,小范围内的“一刀切”也不合理,反而会造成“富人区”的孩子上不起学的情况。没有办法准确分选出谁是富人谁是穷人,再提按贫富分层收费哪有一点可操作性! 六、按贫富分层收费是在搞政府责任转移。什么是义务教育?这里的义务主要是国家义务和政府义务,而不是公民的义务。分层收费,正是将政府办学的责任向富人头上转移。 按贫富分层收费是“仇富心理”的制度化,对教育不利,对社会不利,不宜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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