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确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基本框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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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4:29 新华网 | ||
新华网东京5月13日电(记者 何德功)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任部长的日本政府知识产权战略总部预定于今年7月出台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11日这一计划的基本框架已确定。框架规定,职工发明的报酬由职工和企业签订的合同决定。另外,专利审批时间缩短到6个月以内,不到现在的1/3。 据《日本经济新闻》12日报道,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分4个部分。“发明部分”包括尊重企业和职工自主签订的合同,废除专利法中对职务发明的规定,在税收方面照顾研究和创造者的活动等。“保护部分”包括建立专利申请6个月完成的专利审批制度,设立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追加医疗技术专利对象等。“活用部分”包括企业引进知识产权会计,制定《网络信息内容振兴法》等。“人才培养部分”包括成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生院,培养大量精通知识产权的律师,改革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司法考试制度,鼓励成立技术经营研究生院等。 按现行专利法规定,向企业转让专利的公司职员可以向公司索取等价报酬。产业界为了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往往根据职工对企业的贡献提高报酬。发明者若认为企业按合同付给的报酬和自己的贡献不等价,通过法院裁决,报酬仍可增加,从而造成产业界官司增多,影响经营。根据推进计划修改后的法律,报酬由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合同决定,减少了争议。 改革专利审批业务,缩短审批时间是为了便于风险投资资助的企业以专利为杠杆筹集资金,与大企业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和营销。而现在的专利审批时间从提出申请到批准需要近两年。 目前,虽然宽带网通信正在日本普及,但版权保护问题并没有解决。推进计划为了促进网络信息产业的发展提出要制定《网络信息内容振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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