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完口供他从法院楼上跳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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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8:4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潇湘晨报报道 5月15日,醴陵市泗汾镇郭海宏在醴陵市人民法院录完口供后,当着众人的面从法院法警大楼二楼纵身跳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执法人员粗暴执法 郭海宏的妻子易丰艳介绍,1997年丈夫郭海宏开的中巴与一大货车相撞,醴陵市人民法院判郭海宏负主要责任。在这几年中,他们家偿还了大部分的交通赔偿款。5月15日下午4时许,他们的客车停在醴陵市汽车南站,丈夫正在车里睡觉。 当时,一辆车门上写着“法院”两字的警车开进了汽车南站。车里跳下来两男一女3个人,没有穿法院的工作服装,要求郭跟他们到法院去,郭海宏以对方不明身份拒绝。这时,两个男的上车强行把郭海宏推下车,使郭海宏仰面朝天摔下车。易丰艳立即表示,郭有心脏病,不能这样。3人中的一名男子,揪过易丰艳的双手,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郭看见妻子被打,心里一急,就晕了过去。接着穿黑红色衣服的男子用手铐将郭海宏、易丰艳铐了起来带到法院。10多分钟后,郭海宏才苏醒过来。 纵身从法院二楼跳下 易丰艳说,下午5时许,他们被带到醴陵市人民法院法警大楼二楼录口供。法院的人说她阻碍执法,要拘留,并录了口供。口供里,全是她打法院的执法人员,而对她被打的事实并没有记录,于是她拒绝签字。郭海宏的父亲谭选山说,郭海宏听见媳妇要被拘留,说了句:爸,易丰艳没打人,这样太不公平了。就拉开窗户跳了下去。郭于5月16日的凌晨4时许死亡。 检察院:男子跳楼法院无责任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派人对此事进行调查。醴陵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仕明接受采访时说,经调查,他认为法院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没有违法。至于易丰艳被打之事,只是因为易向法院的执法人员吐了口水,执法人员用手去挡时打到了她的脸上。郭海宏在法院跳楼,因为郭的案子是民事案,法院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他一时激动,才发生了这样不幸的事情,法院在这上面是没责任的。 据刘仕明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对郭海宏进行了尸检,12天后才能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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