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重新绘制“传媒地图” 为传媒扩张大开绿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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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02:14 新闻晨报 | ||
在过去几十年中,美国电视台无权在同一城市拥有自己的报纸和电台,政府此举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某一势力控制舆论导向的局面,同时刺激各媒体之间相互竞争,让民众的所听、所见、所读都能享受广阔的空间。而如今,陈旧的规定已不再适应现实的变化,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将投票通过一项草案,为传媒公司大开绿灯,从今以后,美国的传媒公司可以同时拥有三样舆论“利剑”: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 在那个三大电视网占据电视荧屏,广播电台节目风格单一的年代,传统的规定或许行得通,然而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陈旧的规定明显“不合时宜”。很多传媒人士认为,这项“过时的”的规定限制了传媒公司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扩大。 消费者的选择越来越多,从卫星电视到有线电视再到互联网,五花八门。为了顺应传媒的发展潮流,美国国会早在1996 年就要求联邦通信委员会对传媒限制政策进行修改。 2003 年6月2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将对修改后的草案进行投票。由于共和党占多数,该委员会将很可能顺利通过草案,同意传媒公司同时拥有多家电视台,还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拥有报纸和广播电台。布莱尔·莱文是通信委员会的前任官员,他称此举将“重新描绘美国传媒地图”。 该草案也招致了不同声音。有人认为这样会使美国传媒垄断现象更加严重。1982 年,美国的新闻与娱乐业(包括电视、广播、有线电视、电影、报刊和出版业等)控制在50家大公司手里,1996 年,集中到10家公司,而到2000 年,美国的传媒娱乐业几乎被五大财团垄断。另外,能够在美全国范围内主导舆论的,还有几家精英传媒公司,特别是对美国主流舆论有重要影响并能影响国际媒体的三家报业集团:《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以及三者旗下控制的其他传媒公司。 针对这一反对意见,有传媒专家指出,新的规定恰恰能够够刺激那些小的传媒公司朝多元化发展,逐渐形成与传媒巨擘的竞争力量。传媒公司也宣称,他们会争取吸引最广泛的观众,对不同的观众群提供不同口味的节目,他们的商业战略是吸引观众的同时吸引更多的广告,提高节目质量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 联邦通信委员会表示,如果草案得到通过,他们将谨慎地进行实施,坚持“从市场到市场”的路线,任何一个传媒公司都不能孤立在正常的市场力量之外。 张楠(中国日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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