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网络游戏要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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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8:3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2003年5月10日,文化部部长孙家正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27号令,公布《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规定,进口网络游戏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内容审查制度,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这些产品应当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 如果经营性网站等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网络游戏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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