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我性骚扰?我告你名誉侵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08: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6月5日,北京市首例性骚扰案有了新的进展,被告于昨天正式向海淀法院递交反诉状,法院已受理;原告雷曼也于昨天向记者透露,她将于今天下午1点半在燕山大酒店大堂召开记者会,把所有的证据公开,这些证据主要是50多份书证和录音证据。 被告焦先生在反诉状中说:2001年7月,雷曼应聘到焦先生所在公司工作。2001年10月,公司与雷曼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期间他与雷曼没有直接工作关系。2003年3月11日,雷曼突 焦先生说:“我当时看过起诉书后感到莫名其妙,其起诉内容和理由完全是无中生有。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雷曼为此案还大造声势。4月20日,电视台用近1小时的时间详细报道了此案,并且重播了数次。节目中的雷曼在谈话中数次提到我的姓名和我单位的字眼,使我的身份彻底公开。为此,单位领导多次责问我并对我进行调查,同事、朋友更是竞相询问真相,连一些远在外省、多年未联系过的朋友都打来电话询问。”焦先生说他感到非常尴尬和愤怒。 焦先生说:“雷曼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称我对其性骚扰,已对我构成严重的恶意诽谤。她故意将不实之词散布于电视台等多种媒体,使我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雷曼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焦先生反诉要求法院判决雷曼向他赔礼道歉,并且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发表致歉声明,为他恢复名誉,另外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当记者询问雷曼对反诉的态度时,雷曼说她会“兵来将挡”。据北京晨报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