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参院通过“有事三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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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7:26 杭州日报 | ||
日本国会参议院全体会议6日通过了被称为“有事三法案”的《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至此,日本“有事三法案”已经通过了全部的立法程序,并将在本月内生效。日本共产党和社民党在参议院全体会议上反对通过“有事三法案”。 自卫队大幅扩权 国民权利却受限 《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当日本遭到武力攻击时,政府可以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应对基本方针,并设置由首相担任部长的对策总部;授予首相能够对地方自治体发布具体行政指示的指示权和代执行权。《自卫队法修改案》增加的主要内容有,当预测到要遭受敌方的武力攻击时,自卫队可以构筑防御设施;接到行动命令后,自卫队有权强行征用私有土地和改变私人房屋的形状。《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增加的主要内容是设置向安全保障会议提供建议的“应对紧急事态专门委员会”。这三项法律实施之后,一旦需要,日本国民个人的权利将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别是日本广播协会等主要媒体将被纳入政府的管理之下。 该法案的通过遭到了日本在野党、市民团体和学生组织的强烈反对。日本报业工会联合会5日就此发表了抗议声明。声明强调,这三项法案实施之后,政府就可以借口“有事”,限制媒体对政府的批评性报道,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就会受到侵害。声明指出,这是一套打开通往战争之路的法案,是强迫日本国民协助战争的法案,必须坚决废弃。 四十年庞大计划 借“9·11”瞒天过海 日本自卫队参谋长联席会议早在1963年就计划制定“有事法制”。1977年,当时的福田内阁对“有事法制”进行了研究。但是,鉴于“有事法制”是一项庞大的立法工程,以及“有事法制”和日本宪法存在抵触之处,历届日本政府都延缓建立“有事法制”。“9·11”事件后,小泉首相强调有必要完备应付紧急事态的法律,并于2002年4月正式向国会提出“有事三法案”,要求审议通过。由于在野党的反对,当年年底,执政党对“有事三法案”进行了修改。2003年5月,日本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就“有事法制”提出了一套自己的法案。之后,执政党和民主党经过妥协,共同制定出这套新法案递交国会审议。(据新华社) 日建立“有事法制”自卫队可以先发制人 日本政府酝酿多年的“有事法制”终于面世。相关三项法律已于5月15日获日本众议院批准,6月6日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有事法制”受到日本国内和周边国家的关注。何谓“有事法制” 所谓“有事法制”,实际上就是“战时法制”。其主要内容是说在“发生武力攻击事态”或者“预测到武力攻击事态”时,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国民如何应对。法案规定,首相判断发生上述事态后,可命令自卫队行使武力甚至先发制人。 违背和平宪法的精神 战后,日本国民本着永远走和平发展道路、不再发动战争的决心而制定了和平宪法,同时缔结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这部宪法的基本理念是放弃战争、主权在民和保障基本人权。不难看出,“有事法制”是与日本的和平宪法精神不相符合。日本政府鉴于有这部和平宪法,一直不敢明说自卫队能够行使武力。即便在前几年日本制定的《周边事态法》和《应对恐怖特别措施法》中,也写明日本自卫队对美国等的“后方支援”不属于“武力威胁或者行使武力”。然而,新通过的三项法律不但规定自卫队可以行使武力,而且根本不提“日本有事”在地理上的界定。“有事法制”不仅背弃了日本和平宪法的精神,也摒弃了迄今日本政府标榜奉行的“专守防卫”和“自卫队不能在海外与美军一起行使武力”的原则。 出台并非偶然 二战结束后,日本政坛上的保守势力一心要把日本重新武装起来,使之成为世界政治、军事大国,建立“有事法制”就是其重要步骤之一。尽管日本宪法中的许多规定早已变得有名无实,但这些规定仍被一些人看做日本成为政治、军事大国的障碍,因此他们要对宪法进行修改,以便使日本名正言顺地拥有军队和集体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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