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打开通往战争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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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7:38 华商网-华商报 | ||
日本国会参议院全体会议6日通过了被称为“有事三法案”的《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至此,日本“有事三法案”已经通过了全部的立法程序,并将在本月内生效。该法案的通过遭到了日本一些团体和人士的反对。日本报业工会联合会5日发表抗议声明指出,这是一套打开通往战争之路的法案,是强迫日本国民协助战争的法案,必须坚决废弃。 “有事法制”就是“战时法制” 《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当日本遭到武力攻击时,政府可以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应对基本方针,并设置由首相担任部长的对策总部;授予首相能够对地方自治体发布具体行政指示的指示权和代执行权。《自卫队法修改案》增加的主要内容有,当预测到要遭受敌方的武力攻击时,自卫队可以构筑防御设施;接到行动命令后,自卫队有权强行征用私有土地和改变私人房屋的形状。《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增加的主要内容是设置向安全保障会议提供建议的“应对紧急事态专门委员会”。 按照日本政府的解释,所谓“预测到武力攻击事态”是指:某国表明对日本有武力攻击意图,并为此集结舰船或飞机,或者向发射导弹的火箭注入燃料等;某国为攻击日本而召集预备役和禁止军队要员外出以及“为攻击日本构筑新的军事设施”等。法案规定,首相判断上述事态发生后,可命令自卫队行使武力甚至先发制人。 《和平宪法》精神被抛弃 不难看出,“有事法制”是与日本的《和平宪法》精神不相符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国民本着永远走和平发展道路、不再发动战争的决心而制定了《和平宪法》,同时缔结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这部宪法的基本理念是放弃战争、主权在民和保障基本人权。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国民诚实地企望以正义和秩序为基调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项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 鉴于有这部《和平宪法》,日本政府一直不敢明说自卫队能够行使武力。然而,新通过的三项法律不但规定自卫队可以行使武力,而且根本不提“日本有事”在地理上的界定。“有事法制”不仅背弃了日本《和平宪法》的精神,也摒弃了迄今日本政府标榜奉行的“专守防卫”和“自卫队不能在海外与美军一起行使武力”的原则。 实现“大国梦”蓄谋已久 二战结束后,日本政坛上的保守势力一心要把日本重新武装起来,使之成为世界政治、军事大国,建立“有事法制”就是其重要步骤之一。早在1963年,日本自民党政权就开始研究建立“有事法制”,但由于日本国内反对呼声强烈和周边国家警惕,因此有关“有事法制”问题一直在暗箱中操作。2001年秋天,日本又借“9·11”恐怖事件制定了自卫队支援美军等反恐法律,再度扩大自卫队的活动范围。今年春天,日本政府又借伊拉克战争之机,再次把相关法案提交国会并终于达到了目的。不难看出,日本借国际维和等名义向国外派出自卫队,其真实目的是借机把自卫队开到世界舞台,实现其大国梦。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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