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男女平等 泰妇女姓氏不必“从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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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09:0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从6月5日起,泰国妇女婚后可以自由选择姓氏,从夫姓或是维持原姓。泰国41年前的一条规定婚后妇女姓氏“从夫”的法律条文从此作废。 泰国宪法法庭5日举行法官团会议,诠释“佛历二五0五年(即公元1962年)姓名条例”违宪,最终以132的票决方式废除了“泰国妇女结婚后必须改变姓氏跟从夫姓”的法律规定。
据悉,对于妇女“小姐”或“女士”的头衔问题,已婚妇女还将依照法律规定,继续延用“女士”头衔。而孩子的姓氏可选择跟随夫妻双方任何一方。 (yan/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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