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拉姆斯菲尔德的主权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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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8:57 新华网 | ||
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日前在德国南部小城加米施—帕滕基兴发表演讲时,谈起了国家主权。然而,他不是在推销近年来很为一些人推崇的“人权高于主权”论,而是强调“国家主权应该受到尊重”。 拉姆斯菲尔德说:“我们必须小心,不要破坏维持当今国际体系最基本的原则——国家主权的原则。” 这句话本身不但没有错,而且简直就是至理名言。但出自刚刚指挥数十万大军推翻了一个主权国家政府的美国国防部长之口,却让人大跌眼镜!拉氏显然不应忘记:从格林纳达到巴拿马,从南联盟到伊拉克,美国在“尊重国家主权”方面的记录实在令人难以恭维。 拉氏举了两个例子,用以证明“国家主权原则如何受到了损害”。 例子之一,是不久前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这家法院在欧盟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建立起来,旨在对各种涉嫌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的案件实施普遍司法管辖,适用于所有国家。但美国政府担心这种司法管辖权可能会威胁美国的主权,以此为由,拒绝接受这家法院的管辖。 例子之二,是比利时有一项法律,名为“万国管辖权法”。这项法律规定,凡涉及战争罪、反人类罪和种族大屠杀罪的案件,不管案件当事人是否是比利时人,也不管案件发生在哪一个国家,比利时法庭都拥有管辖权,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结果,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现任国务卿鲍威尔和指挥伊拉克战争的弗兰克斯将军都成了被告。对此,拉氏在演讲中斥之为一项“危险的”法律。 由此看来,拉氏所提到的“国家主权”,前面还应当加上一个定语:“美国的”——只有美国的国家主权才不可侵犯。否则,以“国际警察”自居的美国人又怎么可以自圆其说,动辄干涉别国的内部事务呢?正是因为国际刑事法院和比利时的“万国管辖权法”触及到了美国人的地盘,拉氏才觉得有必要暂时把“人权”放在一边,谈一谈“主权”的重要性。(田帆)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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