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斯菲尔德的主权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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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13:08 扬子晚报 | ||
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日前在德国南部小城加米施?帕滕即兴发表演讲时,谈起了国家主权。然而,他不是在推销近年来很为一些人推崇的“人权高于主权”论,而是强调说:“我们必须小心,不要破坏维持当今国际体系最基本的原则——国家主权的原则。” 这句话本身不但没有错,而且简直就是至理名言。但出自刚刚指挥数十万大军推翻了一个主权国家政府的美国国防部长之口,却让人大跌眼镜!从格林纳达到巴拿马,从南联盟 拉氏举了两个例子,用以证明“国家主权原则如何受到了损害”。 例子之一,是不久前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这家法院旨在对各种涉嫌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的案件实施普遍司法管辖,适用于所有国家。但美国政府担心这种司法管辖权可能会威胁到在外惹是生非的美国海外驻军,于是拒绝接受这家法院的管辖。 例子之二,是比利时有一项法律,名为“万国管辖权法”。这项法律规定,凡涉及战争罪、反人类罪和种族大屠杀罪的案件,不管案件当事人是否是比利时人,比利时法庭都可以进行审理。结果,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现任国务卿鲍威尔和指挥伊拉克战争的弗兰克斯将军都成了被告。对此,拉氏在演讲中斥之为一项“危险的”法律。拉氏还扬言把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总部迁离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并停止支付兴建北约新总部的费用。他说:“在我们确定比利时懂得待客之道之前,我们将反对进一步花钱在布鲁塞尔创建北约总部。比利时当局要了解他们的任何行动都不免有后果,改在别的地方开会是完全可能的。” 由此看来,拉氏所提到的“国家主权”,前面还应当加上一个定语:“美国的”。正是因为国际刑事法院和比利时的“万国管辖权法”触及到了美国人的“地盘”,拉氏才觉得有必要暂时把“人权”放在一边,谈一谈“主权”的重要性。 田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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