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一女教师性侵犯10岁男孩被判入狱四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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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13: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0日专电 据德新社报道,35岁的新西兰女教师法琳·雷潘·马修斯因与10岁男孩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20日被判入狱4年半。 在法庭上,这名女教师承认了3项对她在8个月中实施性侵犯的指控。马修斯曾经是该男孩家的邻居和朋友。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马修斯的做法严重背弃了公众的信任,对该男孩感情上造成的伤害也将随着他的成长越发地凸显出来。 根据法官的法令,马修斯必须在狱中服刑满两年,才具有申请假释的资格。(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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