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被“妹妹” 拉下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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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0:30 沈阳晚报 | ||||
6月23日上午,贵阳市中级法院法庭,一位神情沮丧的矮胖男人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走上被告席。他,就是曾任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局长的国家正厅级干部罗发玉。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受贿罪、徇私舞弊罪。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决定择期对该案作出判决。据办案人员介绍,罗发玉把这些年来受贿所得的款物近200万元,大都用在了他的情妇刘某身上,他走向犯罪深渊的轨迹,也是刘某贪欲不断膨胀的历程。情妇账上的75万元,都来自这个表面上仅靠工资生活的税务官员。 认了个“妹妹” 1997年底,50岁出头的罗发玉经人介绍认识了29岁的无业人员刘某。初见之下,罗发玉便对身材高挑、体态丰腴的刘某一见钟情,频频约她出来一叙衷肠。而刘某也很快认识到这个年已半百的矮胖男人的“价值”,索性直截了当要罗发玉为她贷款100万元开一家餐厅。见罗发玉迟迟没有答应,刘某也并不心急,她要放长线、钓大鱼。一天,刘某把罗发玉约出来说:“你对我的情意,我都明白。只是怕别人看到说闲话,干脆以后我就认你为‘哥哥’吧。”罗发玉对此当然求之不得。不久,刘某过生日,罗发玉不仅买了贵重礼物送上,还专门设了高档饭局,让刘某在她的朋友面前挣足了面子。当然,这之后刘某也在适当的时候对罗发玉给予了相当的“回报”。 承担“妹妹”的所有费用 为了向这个“妹妹”献上一片爱心,罗发玉把“哥哥”的职责尽到了极致。他先是在帮助刘某为父亲迁坟时,专门为刘父订做了一块墓碑,而且还将自己新取的名字“刘晓渝”镌刻其上。这样既讨得了“妹妹”的欢心,又起到了掩人耳目的作用。这次后,罗发玉每月都会提供给刘某1万元钱,供其吃穿玩乐之用。后来因刘某嫌少,“月供”又增加到2万元、3万元直至5万元。除了这笔包养费外,罗发玉还承担了刘某的所有“临时费用”———刘某的儿子要到北京上私立贵族学校,一年5万元的费用全由罗发玉负担;刘某心血来潮要开一家公司,罗发玉一边赶快出资办理所有手续,一边在四星级饭店为她包租房间,购置办公用品……一段时间,贵阳街头流行“靓女开靓车”,罗发玉便急忙为刘某弄来一辆价值32万元的本田轿车,让她开着四处兜风。不久,刘某不喜欢这辆车了,要另买一辆“别克”,罗发玉便赶忙向人要来10万元送上。1999年底,刘某要罗发玉送她一套房子,罗便又向人要来一套价值46.4万余元的房子给了刘某……除此之外,逢年过节罗发玉除要送给刘某一大笔钱外,还要再另送几万元,好让刘某买些高档礼品以“妹妹”的名义送给罗的老伴、子女,博个“好小姑”的名声。 双面人生其实,就在罗发玉大把捞钱供养情人的同时,他的思想也很矛盾。他不是没有想过要摆脱刘某的纠缠,重新回到他正确的人生轨道。可是,刘某既已“傍”上这么一位有权有钱的“哥哥”,岂肯轻易放手?好威胁罗发玉:“你想离开我,没那么简单!我会到省纪委把你的事全都讲出来!”无奈,罗发玉只好就范。据罗发玉交代,有段时间,他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也曾想向组织交代自己的罪行。他曾经多次在贵州省纪委门口徘徊,有一次在大门口遇上一位领导,甚至把想说的话都开了头,却还是没有勇气继续讲下去。 也许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也许是为了赎罪,罗发玉每年都会用三分之一的时间下到基层搞调研,为贫困地区的税务机关排忧解难。每次下乡,他都是轻车简从,坐一辆旧车,吃饭也只要一两个菜、一个汤即可。他在与基层同志谈话时常常告诫大家,人要志存高远,活着要讲点儿精神追求,要不贪不占,无愧于人民。罗发玉被刑事拘留送进公安局看守所时,他委托检察官把他的皮带、皮鞋等随身物品转交给家人。看着那些普通、陈旧的生活物品,真是难以把他和一个受贿近200万元的贪官联系到一起。看看自己马上就要与那些抢劫、杀人、盗窃者同吃同睡,罗发玉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决定择期对该案作出判决。如今内心充满了悔恨的罗发玉,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会如何。 (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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