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盗窃斗殴杀人 美15岁杀手逼出"青少年犯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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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14:34 新华网 | ||
杀人 1978年3月19日,美国纽约地铁。15岁的男孩威利·伯斯凯特正东张西望,看有没有值得抢劫的目标。这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从9岁开始,威利一直忙着抢劫、盗窃、斗殴,进进出出少年教养院不知多少次。他知道自己不是成年人,法律不能把他怎么样,所以毫不在乎。 办理收养手续需要一段时间,于是闲极无聊的威利又跑出来“干活”了。 可是直到下午3时,威利仍然一无所获。他垂头丧气地坐在3号车厢里,行人上上下下,最后只剩下他和一个正在打盹的中年人,威利不经意地瞟了那人一眼,发现他戴着一只金表,不禁精神一振:就是它了! 他大步走过去,先踢了那人一脚,看他没反应,就开始从他的腕上摘表。就在这时,威利注意到此人戴着一副粉红色的太阳镜,这让他想起了那个经常喝骂他的管教员——那家伙也爱戴这种眼镜。一股怒火从威利心头蹿起,就在这时那人被惊醒了,睁开了眼睛。威利想也没想,掏出手枪,对着那人的眼镜扣动了扳机。 第二天的报纸大幅报道了这起惨案。看到大家都议论纷纷,威利忍不住得意,告诉姐姐说,事情是他干的,但谁也没把他的话当真。 27日,威利和表哥赫曼游荡到另一个地铁站,上了末班车。车上除了他们,只有一位乘客、30多岁的西班牙人帕兹·莫里兹。威利和赫曼径直走了过去,用枪指着莫里兹,说:“掏钱!”“你们休想拿到一个子儿!”莫里兹用不太熟练的英语回敬。这个答案实在不能令威利满意,他立即扣动了扳机。莫里兹哼也没哼便倒在了地下。威利熟练地将手伸进他的口袋,发现钱夹里只有两美元。但威利并不觉得扫兴,他攥着那两美元,和赫曼一起说说笑笑下了车。第二天报纸以头条报道了莫里兹遇害事件,威利还兴致勃勃地推荐给姐姐看。 讽刺的是,就在这天,有关方面批准了一对夫妇收养威利的请求。 受审 警官马丁·大卫负责调查莫里兹被杀案。马丁最后锁定了威利。但法庭无法对威利作出他们想作的处罚。按照惯例,少年犯一般在家事法庭受审,然后被送到管教所,至多拘禁18个月就可释放。后来由于青少年犯罪激增和升级,1976年纽约通过了青少年司法修正案,规定犯有重罪的少年儿童将可判管教3到5年。 所以威利十分轻松。他甚至不知道有新的司法修正案,以为自己还像过去那样,顶多在管教所呆个一年半载。在法庭上他满嘴粗话,一脸不屑。 一开始威利拒不认罪,所以一审再审,始终没有结果。最后威利不耐烦了,不顾律师劝阻,主动要求认罪;喜出望外的公诉人问他是不是三项罪名全认,威利回答:“当然。” 一周后,当时的纽约州州长凯瑞召集立法机构人员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召开特别会议,会议通过了1978年青少年犯罪法,该法规定,只要年满13岁,青少年谋杀与成人同罪。这部法律一改过去150年来对青少年犯罪“重改造,轻惩罚”的传统,树立了部分孩子是“本性恶”的观点。此后各州陆续通过此部法案。虽然威利案已经宣判,不适用于新法,但他的所作所为却直接改变了许多少年犯的命运,公众、媒体、法律界人士因此都称新法为“威利·伯斯凯特法”。 父子 虽然威利把杀人犯父亲当作自己的偶像,可事实上父子俩从未见过面,威利还在娘肚子里时,他的爸爸比奇就进了监狱。威利的妈妈劳拉很快找到新男友,和比奇几乎断了联系。在报上读到儿子的消息时,正在堪萨斯州联邦监狱服刑的比奇心里十分不是滋味,儿子想要追随父亲脚步的誓言也并不令他觉得亲切。 威利在报上读到了父亲的情况,十分激动。生平第一次,他坐下来,给父亲写了一封信。比奇的回信来了,他说自己理解儿子的怒火和痛苦,但作为父亲,他希望儿子不要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建议他回学校读书。父子俩还通了电话,比奇给威利寄了一些书,帮他温习单词和语法。 这显然不是威利期待的东西,他失望极了,觉得偶像正轰然倒塌。他把书扔在一边,伙同另外几个男孩从教养所逃跑了。两个小时后,他被抓了回来。这回威利·伯斯凯特法案终于在威利·伯斯凯特本人身上发挥作用了,他已经16岁,而逃离刑事监管则是一项重罪。于是他被投入了州立监狱,刑期4年。 下场 21岁威利获释,但威利有天去探望姐姐时,他与姐姐的邻居发生了纠纷,那人报警说威利要抢他的钱,威利则辩解说这是一场误会,最后他被捕了。事后有人说这是一场政治阴谋:威利被释放得太快,纽约州长凯瑞没能实现他“让威利永不回到自由的大街上”的诺言,十分生气,所以设计又把他弄了进去。不管是真是假,威利确实从大街上回到了号子里。 也许是积压的怒火太多,威利在上庭那天爆发了。威利头上又多了几项罪名:袭警,拒捕,藐视法庭。数罪并罚,最后的结果令威利绝望:也许要到100年后,他才能重获自由。 当知道什么努力都换不来自由时,他决定不计后果地挑战法律。庭审中威利当场宣布解雇律师,要求自己为自己辩护,理由是他根本不承认法庭有审判他的权利。他是如此能说会道,差点成功洗脱了袭警的罪名。 但威利相信他永远都无法活着走出监狱了。与狱友、看守的口角和斗殴使他的罪名越积越多,每一次威利都是自己为自己当律师,他已经掌握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并且成功地避开了许多指控,但想获得自由显然是不可能的。久而久之,威利似乎把这当成了一场充满乐趣的战争,醉心其中。在最激烈的一次“战斗”中,他用自制的小刀刺向看守,差一点就穿透了他的心脏。这次谋杀未遂给他带来的是终身监禁。(董黎明)(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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