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价格垄断行为被“红牌罚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6:4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赵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五种行为被列为价格垄断。专家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将为不同经营者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将以下行为列为价格垄断行为: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 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责。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反垄断方面法律法规还比较薄弱,迫切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在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的出台,既是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先期探索,也是促进市场价格竞争的重要保障。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将从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