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权”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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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9:42 齐鲁晚报 | ||
所谓“豁免权”协议是美国用于“对付”国际刑事法院这个新成立的国际司法机构的法律工具。 国际刑事法院2002年7月1日根据1998年签署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又称《罗马规约》)在荷兰海牙宣告成立。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永久性的国际司法机构,有权对成立日期之后发生的种族灭绝、战争、反人类和侵略等罪行进行审判。 美国在克林顿任总统期间加入了《罗马规约》,但布什上台后宣布退出《罗马规约》,理由是担心他国或个人可能“随意”或出于“政治动机”对美驻外官员和军人提出起诉。布什政府根据规约中的第98条款极力敦促各国与它签订双边协议、给予驻外美军及外交人员免受国际刑事法院起诉的豁免权。 为了给美国士兵赋予豁免权,美国政府曾经以不再派兵参加维和行动为要挟。终于,在2003年的6月12日,联合国安理会以12票赞成、3票弃权通过决议,多给美国维和士兵一年国际刑事法庭豁免权。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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