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公布《民事突发事件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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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4:01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为积极应对突发事件,英国政府日前公布《民事突发事件法》草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以期大力强化紧急应变机制。 草案进一步扩大了民事突发事件的定义:从口蹄疫、电脑网络攻击到恐怖袭击,凡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环境以及“政治、管理或经济稳定”的紧急事件,都属于突发事件。英国政府官员表示,当今世界突发事件类型多、范围广,英国“需要确保法律架构能够反 根据这一草案,英国政府有权要求议会“在几天之内”通过临时性的立法;同时有关部门有权宣布地区性的紧急状态;“关键性”基础设施部门,如供水、电力、能源、通讯、铁路、机场等,必须与政府合作,分享信息,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草案还提出在英国建立多层次的紧急应变体制,以地方政府、紧急救助机构和医院等部门为“核心层”,其任务是负责拟定应变计划,向公众发布警告、提供信息以及确保经济运行等;第二层则是基础设施部门,负责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与“核心层”合作。 英国政府将在该草案公布后的12周内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将草案送交议会审议。(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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