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政府出台 家长带薪假出台已满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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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7:59 外滩画报 | ||
■伊维/编译 一年前,新西兰政府出台了带薪家长假(paid parental leave)的规定:家中凡有新生或新领养婴儿的父母,每年最多可请假12周以照顾子女;假期内由政府按统一标准支付工资,其水平按全国平均工资标准制定,每年作一次调整。 劳动部长玛格丽特·威尔森7月1日宣布:在过去1年中,超过1.8万人申请了家长假并获得批准,支付的假期工资总额已超过5400万新元;请假者的周薪已经从去年的最高325新元(为当时平均周薪的53%),提高到今年的334.75新元。 由于实施已满一周年,劳动部将对这一做法进行一次评估回顾。另外,政府还在考虑让跳槽者和自我雇佣者也能享受这一福利,并争取将假期延长至14周。原先的申请条件是,请假者必须为同一个雇主干满一年以上,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一位工会领导人表示,目前仍有许多父母因无法满足申请条件而不能请家长假;目前的支付标准太低,9/10的请假者要面临收入的降低,还有部分人根本无法请假。 在美国,法律规定新生婴儿的母亲和父亲分别能享受14周和2周的家长假,但均不带薪。 新西兰政府出台这一政策,一方面是工会10多年来努力争取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鼓励生育。 由于出生率不断走低,据新西兰统计局近日公布的统计报告预言,到2006年,该国只由夫妻两人组成的无子女家庭将成为最常见的家庭形态;到2021年,无子家庭数量将从2001年的40.7万个增长51%至61.4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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