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台新办法计生困难家庭享受公益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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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2:30 哈尔滨日报 | ||
江苏消息记者8日获悉,《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实施。 据了解,这是江苏省首个“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可享受公益金的对象、公益金的筹建、补助办法等。依据《办法》,在常州市及各辖市(区)范围内,如有未婚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或严重伤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没有收养子女的低收入家庭;或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发生意外死亡或严重伤残,其子女在18周岁以下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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