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的具体权力和职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8:03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于7月13日宣告成立,美国领导的伊拉克联盟临时权力机构(CoalitionProvisionalAuthority)当天公布了一份文件,介绍了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 任命部长:临时管理委员会将为每个部门任命一名临时部长。每名部长都要接受委员的领导,定期地向委员会汇报工作。一旦某部长不再得到委员会信任,委员会有权解除任这 政策方面:联军需要就所有重大问题以及政策疑问咨询临时管理委员会。临时管理委员会同联军合作,有权在金融经济改革、教育、选举法和卫生等任何领域制定政策和做出决定。 临时管理委员会将自己决定制定新政策的组织原则。它可以选举产生特别委员会,让他们提出建议;也可以邀请联合国、联军以及其它方面的专家参加这种委员会。 外交事务:除了任命伊拉克临时外交部长和监督该部长工作外,临时管理委员会将安排过渡时期的伊拉克国际代表。临时管理委员会同联军合作,任命伊拉克人担任各种国际组织代表或者出席国际会议。临时管理委员会有权任命伊拉克驻外机构负责人以及接受其它国家的代表。 财政方面:除了任命伊拉克临时财政部长和监督该部长工作外,临时管理委员会将同联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草拟2004年伊拉克国家财政预算。2004年预算最终需要得到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临时管理委员会有权考虑对2003年紧急预算做出实质性修改。临时管理委员会还有权制定货币和财务方面的政策。 安全方面:临时管理委员会有权准备伊拉克国家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包括伊拉克武装部队、警察力量和司法部门的重建与改革。临时管理委员会应该确保伊拉克警察和军队是非政治性的,应该建立对军队的文官管理和监督。 在过渡期间,联军仍将负责采取具体的安全行动。 立宪过程:临时管理委员会将考虑任命成立一个立宪预备委员会,提出起草和批准伊拉克新宪法的程序。立宪预备委员会将接受临时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伊拉克将以提出的立宪建议以及萨拉赫丁和纳西里耶会议精神为原则基础,建立伊拉克新宪法。 一旦宪法获得通过,该法将为伊拉克进行全国选举,产生新的、完全独立的伊拉克政府铺平道路。届时,伊拉克政府将从联军手中接管回权力。 (孙玉庆)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