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废止《万国管辖权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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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1:03 法制日报 | ||
比利时废止《万国管辖权法》将由一项新法律替代 本报讯 比利时政府7月12日决定废止引起争议的《万国管辖权法》。 比利时首相是在新政府宣誓就职几个小时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上述决定的。他表示,废止《万国管辖权法》是比利时新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废止该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 比利时新政府在宣誓就职后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新的法律草案,准备用来替代《万国管辖权法》。新法律草案将在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后提交议会审议。 《万国管辖权法》是比利时199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该法规定,只要有人上诉,比利时司法部门即可对任何人的严重侵犯人权罪行进行审理,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来自哪个国家。根据这部法律,一批外国政要将被分别告上比利时法庭,其中又以美国官员为最多,包括美国总统布什、国务卿鲍威尔、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等。美国政府对此十分不满,曾多次要求比利时政府废止该法。(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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