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姐纽约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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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3: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在美国有“偷渡皇后”之名的“萍姐”郑翠萍近日已从香港引渡到纽约受审。 郑翠萍于1994年遭到联邦检方的起诉,但是她一直在逃。2000年4月,郑翠萍在香港机场被捕。持有美国绿卡的“萍姐”经过长达3年的努力,力图避免被引渡到美国受审,但是终于没有成功,香港特首董建华于去年正式签署了批准引渡的行政命令。经过法院长达数月 今年53岁的郑翠萍,80年代从福建移民美国后协助乡亲偷渡美国。检方在1994年诉状中对她起诉一共6项,主要内容是她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涉嫌合谋偷渡、绑架和威胁甚至伤害偷渡客、敲诈高额偷渡费和非法转移钱财等非法行为,如果罪名成立,她面临的最高惩罚是终身监禁不得保释。 联邦调查局的新闻发言人马高林说,此次“萍姐”回来,面临的起诉有所变化。调整后的诉状在2000年6月,也就是“萍姐”逃匿重新落网之后定稿,罪状一共7大条,而且均是大陪审团的起诉。根据调整后的诉状,涉案人证人数量多,范围广,“萍姐”的行踪证据涉及纽约市更加具体的地点和纽约州以外的其它州,美国和中国以外的东南亚国家。 纽约南区检方指控“萍姐”在上个世纪末合谋协助近五百个中国内地偷渡客来美,除去敲诈每人三百美元左右的偷渡费和关押、虐待偷渡客以勒索偷渡费,“萍姐”安排的越洋偷渡历程极其残酷,许多人数月被关在集装箱里面,没有足够的食品和卫生设备。涉及“萍姐”最著名的偷渡案子是1994年的黄金探险号偷渡案,当时,近三百名偷渡客在经过长达16000英里暗无天日的旅途之后在皇后区附近的海滩跳海做偷渡的最后冲刺,10个偷渡客死亡。《每日新闻》30日的报道说,官方估计,在“萍姐”的“帮助”下偷渡到美国的中国人有数千人,她因此获利至少有3000万美元。 有法律界人士估计“萍姐”会与检方合作以减轻罪刑,但是由于涉嫌之罪行严重,一般的预测是,“萍姐”要彻底逃脱相当程度的法律惩罚希望比较渺茫。执法界还关注“萍姐”的审讯是否能够带出更多的偷渡线索。侨报记者李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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