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地铁纵火案犯被判死刑 从未表现出悔恨之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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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3:59 温州新闻网 | ||
张利 据韩国媒体23日报道,大邱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出对今年2月大邱地铁纵火案的主犯韩国人金大汉判处死刑。检察机关同时还要求对涉嫌犯有玩忽职守的大邱地铁6名职工和当时起火的两列地铁火车司机分别判处6年徒刑。据报道,此案将于8月6日正式宣判。 2月18日,因医疗事故导致疾病难愈对生活失去信心的金大汉在一地铁列车车厢内泼洒汽油,意与他人同归于尽,但点燃后又因害怕逃出了车厢。这次纵火导致198人死亡。检察官认为,金大汉的“自杀”初衷并不能掩盖这是一起针对地铁乘客的有预谋的案件,而且事件发生后,金也未表现出任何悔恨之意。(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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