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通过新国籍入境法基于安全考虑还是"种族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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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08:35 中国新闻网 | ||
以色列议会在星期四(7月31日)刚刚通过了一项新的修正法案,明确规定巴勒斯坦人在与以色列公民结婚后将不会获得以色列国籍,并拒绝其在该国的居住权。 新的法律立即遭到国内左翼人士及人权组织的强烈批评。 议会投票通过 7月31日,以色列议会在激烈辩论后进行投票,该法案最终以53票赞成、25票反对、1票弃权得以通过。 此前,以佩雷斯为首的工党、左翼的艾雷兹党、及阿拉伯人等党派,试图通过相关法律程度延迟投票表决,以色列议会的法律顾问也曾在星期二,建议修改该法案中的某些条款。 建议指出,原法案中的部分言词过于明显的侵犯了公民权。尽管如此,措词修正后的法案最终以绝对多数票通过。 新国籍入境法 根据最新生效的《以色列国籍和入境法》,内政部今后将不再批准任何有关巴勒斯坦人对国籍及居住权的申请,这实际上意味着那些与以色列公民结婚的巴勒斯坦人,或是分居两地,或是在境外寻找“安家落户”之所。 在此前的十年中,尽管以色列当局被指责持续实施双重标准,还是有1万6千名巴勒斯坦人,在通过严格的安全背景调查之后,获准在以色列定居。 不过,非犹太人口的快速增长,使原本占以色列国民20%的阿拉伯裔人对“犹太特性”构成了威胁,以色列的右翼人士及宗教党派一直对《国籍法》定居权中的相关“民主”条款耿耿于怀。 实际上,执政的利库德集团一直坚持“两个民族、两个国家”的原则,这不但专指上述情况的成婚者,同时包括上百万流离失所的巴勒斯坦难民。 以色列外长西尔万·沙洛姆说,他不明白为什么巴勒斯坦人在即将成立自己国家的时候,却要他的国民申请其它国家的国籍。 安全原因 在以色列政坛,支持新法案的人士说,鉴于安全原因制定该法案是非常必要的。 以色列安全事务局局长阿威·帝克特在本星期二警告说,据官方统计数字显示,近期参与恐怖袭击的20多名巴勒斯坦人,就是通过结婚渠道进入以色列境内的。 但以色列和国际人权团体则将该法案称之为“非人道”和带有“种族歧视色彩”。 巴勒斯坦学者芳坛·扎纳女士认为,以色列一贯自封为建立在西方民主制度上、中东唯一的民主国家,但尽量维持这一虚荣的其前提条件是:不损害自我利益。 但以色列新通过的这个法案是专门针对巴勒斯坦人而设置的,其他背景的非犹太人仍旧可以通过繁琐的申批准程而获得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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