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WTO与中国行政法改革”项目研讨评估会召开
本报讯2003年7月30日至31日,由德国阿登纳基金会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持的“WTO与中国行政法改革”项目第二次研讨评估会在京成功召开。
中方专家学者分七个部分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会的七个部分分别为
:WTO规则与政府职能法治化、经济行为的宪法和法律保护、一般行政组织和特殊行政机构的现状与程序、司法对行政的监督、公民信息权及其保障、国家税收、关税、政府补贴和国家保护贸易及开业和经营的自由。到会专家学者就各部分涉及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专家认为,加入WTO是中国行政法面临的一次严峻挑战,也是中国行政法改革和发展面临的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根据中国加入WTO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许多制度与WTO规则的具体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现有的行政法律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WTO规则中关于平等性和透明性的规定的需要,司法审查制度还有待建立完善。因此,为了适应WTO规则的需要,就必须对现有的行政法律制度进行改革。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这次改革将成为推动中国行政法治进程的巨大动力。专家还认为,“WTO与中国行政法改革”项目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通过对WTO背景下行政法律制度各项改革的研究,为中国行政法治建设中一系列基本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础。而且,该项目的研究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适应了加入WTO后中国行政法相关制度完善的需要,为行政法具体领域的改革提供了大量的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如自律性行业组织的发展、加入WTO后中国税制的改革、开业和经营自由的保障等。最后,与会专家一致认为,“WTO与中国行政法改革”项目的顺利完成,将是中德双方专家学者共同研究的结果,也是中德法治对话和交流的又一重大杰出成果。此外,中德双方专家学者还就共同感兴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来自德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德国阿登纳基金会负责人,约二十余人参加了本次学术研讨会。
(万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