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为影响交通秩序 温州市区禁行电动自行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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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15:43 新华网 | ||
从明天(8月1日)开始,温州市区将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 该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负责人说:“这是温州大交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管理的需要。”据介绍,温州市早在2000年就已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的规划——发展大公交,淘汰助动车,限制轻骑摩托车,适时适度放开私人小汽车。 按照这一规划,温州市区2001年4月就已淘汰了6万辆助动车。从维护交通秩序大局考虑,温州市区不宜发展电动自行车,市区也一直没有放开电动自行车上牌。前不久,市政府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论证,正式下发通知,今年8月1日起禁止电动车在温州市区行驶,违规者将受处罚。 这位负责人说,这类车卖的是自行车的价格,享受的是机动车的待遇,上街后常占有机动车路权,但交警对其却只能执行非机动车的法规。由此,电动自行车给交通秩序造成很大混乱,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现在温州市区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有3000辆左右。此类车有轻便、便宜等特点,销售趋势看好。此前,有关部门已对市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做了大量的宣传,并想方设法减少购买者的损失。 而在市区新村路一带,原有的6家专门经销电动自行车的商店已关门或转行,一些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也在寻找出路自我“消化”。目前,大部分市民对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表示理解。记者今天上午10时在市非机动车管理所看到,等待给自行车上牌的人排起了长龙。 据悉,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允许上牌照,允许上路,以上海为代表,包括苏州、杭州和南京等地;二是禁止销售,禁止上牌照。以北京为代表,包括太原、南昌、福州等市;三是国内大多数城市对此既不明确表示支持,也不表示反对。(记者/郑维富 庄千慧)(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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