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少女怀孕救助门诊”面临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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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11:12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8月2日电(记者周俏春)由于每天都要接上百个求助电话,成都“少女怀孕救助门诊”的主管护师陈丽丽的嗓子都沙哑了。陈丽丽说:“门诊热线自7月16日开通以来,已接到1400多个求助电话。热线的火爆程度是我们始料不及的。但现在门诊面临的尴尬让我们十分为难。” 尴尬一:电话咨询多,实际救助少。 成都“少女怀孕救助门诊”设立的专线电话全部由女大夫接听。每个来电门诊部都进行了详细登记。现在登记簿上已密密码码地登记了1400个来电记录。但是半个月以来真正登门做人流或引产手术的少女只有3人。许多已经怀孕的女孩在电话中答应了要到医院接受帮助,医生按约定时间早早做好准备,可等了整整一天却不见女孩的身影。 开办“少女怀孕救助门诊”的成都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郑忠伟说:“1400∶3,这个悬殊比例的背后是大量怀孕少女流向非正规医院或私自药流的悲剧。” 尴尬二:“监护人陪同”规定阻住怀孕少女求助脚步。 由于人流手术具有一定风险,所以成都“少女怀孕救助门诊”规定怀孕少女必须有监护人陪同方可施行手术。陈丽丽说,她经常是费了很多口舌好不容易打消了女孩的心理顾虑,愿意到医院来做进一步的体检和心理咨询,但一了解到手术需要监护人陪同,许多女孩就把电话挂断了。 有一位14岁的女孩怀孕3个多月了,在电话里哭着说:“医生阿姨,可不可以叫我的女同学陪我来做手术?求求你们了,打死我我也不想告诉爸爸妈妈!” 陈丽丽说:“做为医生,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真是进退两难。答应她吧,有违规定;不答应她吧,又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这些花朵般的孩子流向私人诊所,为今后的生育埋下不可测的风险和隐患。” 鉴于这种情况,有人提议是否可以让孩子的老师或成年好友陪同。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和平说:“在我国民法通则里,未满16周岁的公民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任何手术都具有风险性,如果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没有法定监护人的签字,手术通知书就不具备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医院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所以这个法律原则是一定要讲的。”(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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