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地铁纵火案犯终身监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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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2:14 时代商报 | ||
韩国法院8月6日裁定大邱地铁纵火案嫌疑犯金大汉罪名成立,并判处他终身监禁。据报道,韩国检察人员要求法庭判处金大汉死刑,但法院考虑到金大汉已经有悔改的表现,而且在纵火时精神不稳定,因此决定判处他终身监禁。今年2月18日,56岁的金大汉在大邱的一列地铁里,点燃了装满汽油的硬纸盒。不久,大火吞噬了这辆有6节车厢的地铁。几分钟后,另一辆进站的地铁列车也被蔓延的大火点燃。在这次事件中,至少有198人死亡,另外还有147人受伤。(王建芬)时代网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本站将根据相关版权法规追 欢迎加入时代论坛参与讨论该文章暂无评论!请你出手! 姓名: Email:评论: 时代网 时代网全部设计维护更新由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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