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地铁纵火犯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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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6:34 华商网-华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韩国大邱地方法院6日对大邱地铁纵火案的9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纵火犯56岁的金大汉终身监禁。法院还以渎职罪分别判处两名地铁司机5年和4年监禁,判处1名控制室工作人员4年监禁,同时判处其他5名地铁工作人员1年半至3年不等的监禁。 2月18日,对生活失去信心的金大汉在一地铁列车车厢内泼洒汽油,点燃后逃走。大火共导致198人死亡,147人受伤。法院宣判后,大邱检察机关表示将就判决结果进行上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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