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运时评:为取消就业限制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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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9:2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前不久,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宣布取消用人单位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计划审批和(岗位)限制。这对数百万在京外来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今后在北京不再有就业限制了。 据了解,此前北京市曾在金融、保险、邮政、房地产、广告等行业一度限制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最多时达到上百个职业。从2002年起,北京市逐步放宽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口 按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需要用多少人、用哪些人,在依法的前提下应该由他们自己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劳动力市场的具体情况自主决定;同样,对劳动者来说,只要具备胜任用人单位所需岗位的技能,在就业时惟一要遵循的就是供求原则,不该再受别的什么限制了。 可事实上,外地务工人员在求职时,受到的限制多而又多,难以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情况比比皆是。如竞争同一岗位时,本地居民往往被优先考虑,这一点在许多招聘广告中都是公然注明的;在就业日趋紧张的今天,外地务工人员即便找到工作,往往更多地从事苦、累、脏、险并且收入不高的工作,这在民工群体中体现得尤为突出;为了解决本地居民的再就业问题,有些地方甚至提出“腾笼政策”,要求各单位解聘已录用的外地务工人员,腾出岗位安排本地下岗失业人员,等等。 造成外地务工人员异地就业门槛增高的原因很多,比如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就业体制和劳动关系体制,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政府部门的相关决策、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观念,难以马上适应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要求;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企业改革的深化,又使得就业问题凸显,就业矛盾突出等。 可喜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这些状况正在得到不断地改善。从媒体的诸多报道中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广泛认同外地务工人员对本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并努力从政策法规上保障外地务工人员的权益、落实外地务工人员的待遇。 就拿文章开头提到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那条通知为例。该通知在宣布取消就业限制的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办理《就业证》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法人营业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承办人员身份证;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外埠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等。并且明确,“在京补办、代办《就业卡》,收取工本费每卡不得超过5元,使用委托方提供的票据。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办理《就业证》、《就业卡》过程中超标准收费,强制搭车收费”。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作为外地务工人员涌入地的政府部门,为维护外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铲除外地务工人员的就业门槛所作的努力日益细致周全。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的今天,只有尽快地拆除各种人为的“藩篱”,遵循劳动力市场和就业的客观规律办事,才能把因就业问题而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而让所有的劳动者都站在同一竞争起跑线上,是建设一个公平健全的就业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这个意义上,外地务工人员异地求职日趋规范和公平,不仅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更是我国就业环境发展的必然方向。让我们为取消就业限制叫好! (来源:王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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