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也能上保险﹖沈阳首次将其列入保险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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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5:5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沈阳消息 以前被列入责任免除范围的酒后驾车,在沈阳被首次列入保险范围。 近日沈阳一家保险公司在沈阳率先开办了一种针对驾驶人饮酒驾车的车险附加险,这样沈阳的私家车主在酒后驾车时肇事也将可能获得最高25万元的保险理赔。这在沈阳保险业还是首例。 这项名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的保险项目是车险附加险。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据介绍,这项附加险每份保费为2000元,保险期为一年,每次事故损失责任的最高赔付限额为人民币25万元。同时为防范道德风险,该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即车辆出险后的实际保险赔付额度只按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的30%来计算。 据该保险公司一位负责投保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沈阳各家保险公司均没有将酒后驾车肇事列入保障范围之内,该项附加险的推出打破了沈阳保险界“酒后驾车失事不赔”的先例。这位工作人员说,一些人们晚上喜欢少量饮酒,这时也是事故的多发时段。因此这项附加险很受车险投保者的欢迎。从该公司目前的投保记录来看,大部分车险保户均投保了这项附加险。 就酒后驾车被列入保险一事,沈阳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位副大队长说,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违章行为,极易产生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列入保险范围更容易助长司机酒后驾车,进而产生交通事故。Y 寇铁锋大河报2003-08-09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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