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法治国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09:02 南方都市报 | ||
任东来专栏 美国对外政策的双重标准一直为评论家所垢病。在这种双重标准中,没有比法律管辖上的双重标准更明显了。前段时间,一些国际人权人士根据比利时的《万国管辖法》,将美国“倒萨”战争的几个主角美国国防部正副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沃尔福维茨等人告上法院,气得美国政府火冒三丈,甚至威胁要把北约总部从布鲁赛尔迁走。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各方压 两年前,也是美国政府拒绝在《国际刑事法庭条约》上签字,因为它坚持美国大兵在海外执行国际维和等使命时,一旦犯事,只能由美国法院审理。此前,美国在海外建立军事基地时,都要和当地政府事先签订法律管辖协定,如果美国大兵肇事,概由美国法庭审理。过去的中国,今天的日本和韩国莫不如此。这也是亚洲民众讨厌甚至愤怒美国人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美国人竭力庇护其肇事的大兵、不允许外国或国际法院审理他们的同时,美国国内各级法院却把手伸得很长,审理其管辖范围之外的涉及外国政府的各种官司,并且常常做出令人瞠目结舌的决定。中美建交初期的湖广铁路债券案就是我们熟悉的例子。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类案子有增无减,并且美国法庭要外国政府支付给美国原告的赔偿常常达到了天文数字。最近结束的两个案子就极具典型性。 第一个案件与伊拉克有关。伊拉克这边的临时管理委员会刚成立,美国华盛顿那边控告伊拉克政府的官司也落了幕。原告是第一次海湾战争中美国的战俘。法院以伊拉克虐待被俘人员为由,裁定伊拉克必须向原告赔偿10亿美元。在第二个案件中,伊朗政府被责令支付给一个美国儿童3.13亿美元赔款,因为她的母亲在1997年耶路撒冷的一起自杀性爆炸事件中丧生,而那个人体炸弹被认定得到伊朗的支持。 通常这类官司很难执行。但是,它们在美国的确有成功的先例,胜诉方往往借助国会的直接干预获得赔偿。比如在2000年,美国国会下令财政部用从被美国政府冻结的古巴资产中,拿出一亿美元来赔付一些控告古巴政府的美国原告。在同年的另一起案件中,法院还要美国财政部动用联邦基金,向在一起控告伊朗政府支持恐怖主义官司中获胜的美国原告,支付3. 5亿美元。发生在美国的这些诉讼自然也引起其他国家以牙还牙的反诉讼。古巴和伊朗就通过法律,允许控告美国的恐怖主义行为。伊朗的一个法院最近也做出了要美国赔偿5亿美元的缺席审判。 美国法院的裁决不仅引起有关国家的反感,也引起美国行政当局的不满。美国国务院的法律顾问表示,“这类诉讼所根据的赔偿制度是不公平的,不可理喻,时而还会让美国纳税人破费,同时也损害美国的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目标”。一位法律教授也认为,这样下去的话,美国会成为有些人打国际官司的天堂,最终危及美国的外交政策,因为“法院不是处理对外关系的机构。只有行政部门才能比较好地在人权事务和反恐斗争之间做出权衡,它知道什么时候该用大棒,什么时候该用胡萝卜”。 这位教授不愧是美国政府的谋士。以上述事关伊拉克的案件为例,如果美国政府利用其在伊拉克的占领地位,强行划拨10亿美元作为从前战俘的赔偿,必将会给世人留下恶劣的印象,美国冠冕堂皇的开战借口也不攻自破。因此,布什政府就抱怨说,法院常常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干扰了其外交政策的执行,甚至会损害其全球反恐战争的进行。 对一般读者来说,看到美国人控告外国政府的狂热劲头和美国反对外国和国际法院管辖美国人的顽固立场之间强烈反差之后,难免会感慨万千,原来法治的国家也可以这样,原来这就是所谓“负责任的大国”!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研究中心 本版专栏文章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