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改革现行医疗保险制度 增加个人支付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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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4:43 新华网 | ||
德国联邦卫生部长乌拉·施密特同在野党————基督教民主联盟的社会福利问题专家霍斯特·泽霍费尔经过两周多的谈判,终于就法定医疗保险的改革问题达成了协议。 据德国之声电台网站近日报道,这次法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德国统一以来幅度最大的一次社会福利改革。而法定医疗保险制度是德国一向引以为豪的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一起构成了德国社会保险的三大支柱,至今已经有100多年 现在,德国政府与在野党达成一致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的目标是,把法定的医疗保险费所占工资的百分比从目前的14·4%降至13%以下,另外政府至少要节省出200亿欧元,以贴补医疗保险的亏空。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要想达到以上的预期目标,只能再次削减参加保险职工享受的待遇。 据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说,迄今为止免费看病的待遇将改为每次看病收费10欧元。住院要交10%的住院费用,但最高不得超过300欧元。每种药的费用个人也要承担10%,最高为10欧元。非处方药品的费用则全部由个人自己承担。 在法定医疗保险中,个人承担的医疗和药品费用不应超过本人毛收入的2%,慢性病患者则不超过1%。据接近谈判代表的人士透露,患者每年承担的费用约为400到600欧元不等。(完)(来源:参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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