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开妓院合法 但一妓院老板登招揽广告时遭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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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7:05 新华网 | ||
德国劳工当局与一妓院老板在道德伦理和法律功利之间纠葛难解 德国人乌尔里希·库埃佩尔科赫的妓院一个月内就要开张了。他目前最头痛的问题是,还没有找到来工作的妓女。 登广告招“工”被拒 库埃佩尔科赫的妓院名叫“黄金3私人俱乐部”,准备开在位于德国与波兰边境附近的历史名城格利茨。虽然卖淫在德国是合法的,但是库埃佩尔科赫刊登广告招揽“女色情服务者”的要求却遭到德国联邦劳工局的断然拒绝,因为该机构认为这样的做法很不道德,有可能违背一些女性的意愿,并侵害她们的权利。 施罗德政府在2001年通过一项法律,保护妓女的工作权利,并使她们享有社会安全福利。库埃佩尔科赫与联邦劳工局的争论成为当地多家报纸的重要新闻。 对当局掩耳盗铃不满 现年45岁的库埃佩尔科赫对劳工局的决定颇有微词。他表示,自己本来完全可以临时找一些人来俱乐部“秘密”工作,但他却想做“正规的生意”,所以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做法。 库埃佩尔科赫认为劳工局用道德标准来反对一个事实上已经存在的行业十分幼稚。他说:“如果你看看报纸上的广告栏,很容易就能发现有多少人在从事色情交易。她们中的一半以上是在非法工作,不会向国家交纳任何税收。” 库埃佩尔科赫辩解说:“我只想让那些感兴趣的人看到这些广告。当然,我也不希望有人是出于被逼无奈而从事这项工作。” 在功利道德之间难取舍 此外,泽恩还认为,劳工局没有理由阻止雇主在经济衰退的德国东部招募色情服务人员。对此,库埃佩尔科赫表示:“这里(德国东部)的失业率高达20%。如果一切按计划进行,我的俱乐部能提供20个全职工作,而且每个人都交税。” 然而增加就业和税收的理由显然不足以说服劳工局等政府机构。德国色情服务联合会主席斯特凡妮·克莱表示,许多地方政府官员对色情服务业存有偏见,也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一行业的问题。(王军/新华社供羊城晚报特稿)(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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