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是姐弟恋岂料被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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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1:15 沈阳晚报 | ||
现年35岁的外地来邕人员汪汪(化名)不会想到,前不久刚认识比其小十几岁、口口声声称她为“大姐”的所谓“小弟”,竟伙同他人麻醉抢劫她和女友,汪汪还以为自己交了桃花运,赶一回时髦的姐弟恋,岂料“小弟”是别有用心的。 前不久,现年35岁的汪汪认识了比她小十几岁的自称为“阿黄”的一男子,“阿黄”叫汪汪为大姐,时时向汪汪献殷勤,汪汪心花怒放,还以为“阿黄”想追自己,自己也想赶 汪汪和女友跟“阿黄”一行到了南园饭店歌舞厅,“阿黄”要了一间包厢,点了一碟红瓜子。汪汪和女友都是喜欢唱歌的人,两人唱了十几分钟,“阿黄”借汪汪的手机叫来一名30多岁男子。这名男子到来后,叫了三瓶听装饮料,汪汪和蓝蓝一边唱歌一边喝饮料,好不自在。 过了不久,“阿黄”就叫汪汪和蓝蓝一起下去买水果,本来汪汪不想去,但在“阿黄”的一再坚持下,汪汪和蓝蓝就跟阿黄一起去了,这样,包厢只剩“阿黄”友仔和那个30多岁的男子了。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汪汪3人回到包厢,继续一边唱歌一边喝饮料。又过了半个小时,汪汪感觉到蓝蓝昏昏欲睡,就提出要回去。但“阿黄”两人一直不放她们走,不久,汪汪也昏睡过去,以后的事就不知道了。 当汪汪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租住的房间里,蓝蓝也躺在床上,一看钟,已经是7月14日下午4时许。汪汪一检查,大吃一惊,自己的手机不见了,而蓝蓝的手机也不见了。汪汪和蓝蓝这才想起自己被麻醉抢劫了,立即去报警。7月14日傍晚,南宁警方在朝阳广场将准备销赃的“阿黄”3人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阿黄”,现年21岁,横县人。犯罪嫌疑人卢某,横县人,现年20岁。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龙州县人,现年34岁,无业。据3个犯罪嫌疑人交代,因为最近手头比较紧,就想到去抢劫汪汪。由一人准备“三唑仑”,另一人约汪汪和蓝蓝出来后,伺机将“三唑仑”放在汪汪和蓝蓝的饮料里,将汪汪、蓝蓝送回她们的出租房后,趁机将汪汪、蓝蓝的手机劫走。 8月20日,犯罪嫌疑人卢某、黄某、黄某某因涉嫌抢劫被南宁市城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桂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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