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自杀旅行”记:谁能给我活下去的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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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3:35 法制日报 | ||||
根据瑞士法律,协助一个人完成自杀过程是合法的,只要没有人从中获益即可。但是瑞士一个民间组织却在将这项法律规定推向极限,由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希望自杀的外国人,激起了人们对这项大多数国家严令禁止的行为的道德上争议。前不久,美国资深记者劳拉·洛根到瑞士进行了实地采访,亲历了一场协助自杀的全过程。她披露了一位名叫恩斯特·亚什莫奈特的81岁德国老人因患上帕金森综合症而自杀的真实故事——— 再拖下去就没机会了 恩斯特·亚什莫奈特坐上从德国的家乡飞往苏黎世的飞机,到黄昏时分,他就可以在那儿结束自己的生命了。在此之前,记者劳拉费尽周折,终于得到他的同意,得以全程采访亚什莫奈特自杀的全过程。 这听起来的确非常残酷,但协助自杀在瑞士是个客观存在,作为记者,有责任向外界客观公正地披露协助自杀的整个过程,寻求自杀者的真实想法,而亚什莫奈特也希望通过这个机会,让世人不再误解他们。于是,双方一拍即合。 亚什莫奈特表示:“知道并说出这是我最后的日子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是一名退休机械师,膝下没有子女,因而他只能独自来到瑞士。说到死,其实他很害怕,但他更怕长时间的病痛的折磨,如果他现在不采取果断行动,也许过不了多久,他连赴瑞士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困在德国,独自承受病痛的折磨,谁也帮不了他的忙,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几个月前,由于病情恶化,他终于作出了提前结束生命的决定。他说唯一一种感觉好点的方式就是“趁现在还来得及,提前对生命说再见”。追忆过去,他说他过得很幸福。生命结束之后会怎样?他说:“一切都结束了。” 瑞士的法律最宽容 在他生命旅程即将结束的时候,人权律师卢德维格·米奈利走进了他的视野。米奈利在瑞士成立了一个协助自杀的组织“Dignitas”,目前它已接纳了2000多名会员,这是瑞士唯一一家接纳外国自杀游客的协助自杀组织。 下了飞机,米奈利带着亚什莫奈特来到他的家,并讨论了亚什莫奈特的自杀事宜。和在他之前的所有人一样,亚什莫奈特要做的只是让米奈利相信他是理智的,并且是坚决要求了此一生。然后,亚什莫奈特去找Dignitas的医生,他已经看了他的病例,并为他开了足以致命的巴比妥酸盐。服下这些致命的药物,亚什莫奈特将在苏黎世的一间租用的公寓———这是Dignitas协助它的会员自杀的场所———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瑞士法律中没有禁止亚什莫奈特或其他人这样做的规定。目前为止,在协助自杀问题上,欧洲各国中数瑞士的法律最宽容,甚至比允许安乐死的荷兰与比利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在瑞士,协助自杀是合法的,但安乐死却是不合法的。两者不同的地方在于,安乐死是医生用致命药物结束你的生命,而协助自杀则是你必须自己执行“死刑”。 谁能给我活下去的理由 瑞士法律站在米奈利这一边,他继续协助亚什莫奈特自杀。在结束自己的生命之前,亚什莫奈特接受了美国记者劳拉·洛根长达一个小时的独家采访。亚什莫奈特表示,临死之前,他感觉很平静,但他承认有一点点怀疑。“如果你给我一个恢复健康的可能,那么我肯定会说:‘好吧,我坐下一班飞机回去。’但谁会给我这样的答复呢?”事实恰恰相反,在那个狭小的两居室公寓里,他要度过人生的最后时光,而在那里,Dignitas的志愿者正为他将结束他生命的药物搅入水里。 洛根提醒亚什莫奈特:“想想一个小时后,你就会死去,你不感到有什么异样吗?”他回答:“没错,对我来说,这真的很难相信,但我心甘情愿这样做。”米奈利也对记者劳拉·洛根说,他完全确信自己对他人所做的生死抉择是正确的。 但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事后对自己批准的这一协助自杀案例也产生了怀疑。“在我看来,他(亚什莫奈特)还是来得早了点,但是,你只能看见一个人的外表,不可能看透他的内心。” 退休的泌尿科医师、志愿者艾琛伯格有时会给Dignitas会员开过剂量的药,由他经手的“协助自杀”病例已有好几个,他的看法是,糟糕的情绪对人的危害丝毫不亚于疾病。他说:“在那个阶段,许多人都会感到孤单、寂寞,他们会说:‘我什么都不会有了,没有亲戚、朋友和生命…我还活着做什么?’这就是我说的死亡已经开始的时候。” 记者劳拉·洛根离开那间屋子不到一个小时,亚什莫奈特就喝下了过量的巴比妥酸盐。24分钟后,他静静地走了。根据瑞士法律,他的自杀要呈报给警方。恩斯特·亚什莫奈特成了通过Dignitas结束生命的第145人。(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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