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高举司法为民大旗 肖扬要求11月之前将刑事超审限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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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3:4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4日提出,司法为民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 这一工作宗旨是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表示:“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肖扬坦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推进,法院工作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各种问题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社会公众提出了强烈的批评和反映。例如,一部分案件裁判不公,一些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一些法官素质不高、态度蛮横、办案水平低下;更有甚者,少数法官收受贿赂、枉法裁判,严重侵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了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因此,司法为民是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实现的,必须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 肖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从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高司法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等11个方面下工夫,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宗旨。 据介绍,最高法院近期将陆续建立和完善信访申诉、司法救助等10项制度,重点施行和制定“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10件司法解释。同时,还将推行清理积案统一行动等22项具体举措。 另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清理刑事超审限案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全面清查,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在今年11月之前,将刑事超审限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肖扬2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说,今年11月之前,各类积存的超审限案件一定要清理完毕。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积案要全部清理完毕。 肖扬提出一个原则:“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他表示,今后再出现无故超审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介绍,人民法院将建立清理刑事超审限案件周报制度。(田雨)大河报2003-08-25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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