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美国又添限制 中国所受影响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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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3:4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刘坤喆 美国驻中国大使馆新闻文化处近日发表公报称,自2003年10月1日开始,凡是“免签证计划”(VisaWaiverProgram)协议国的公民进入美国,必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machine-readablepassport)。否则,美国的移民官可拒绝其入境。另外,任何无此类护照的旅客,即使来自“免签证计划”的协议国,从10月1日起,也必须在美国使领馆取得非移民签证之 美国曾与包括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荷兰、新加坡、西班牙等在内的27个国家签定协议,准许这些国家的公民只要停留不超过90天,可以不必获得签证而进入美国经商或旅游。条件是不能延长居留期限,在完成旅游后必须返回原居住地,同时还必须乘坐已参与这一计划的航空公司的航班,并持有回程或前往另一目的地的机票。中国并不在这27国之列。 此次新规定的内容,相当于对上述27国加上了新的限制。而中国因为原本并未参与“免签证计划”,所以受此新规定的影响并不大。这一新限制适用于尚未拥有电脑可读护照的所有旅客,甚至包括普通护照之外的外交及公务护照的持有者。 据记者了解,这一改变仅影响了那些原本就享有免签证待遇的人。而一般人,不论申请哪一类签证,都不必一定要持有电脑可读护照。另外,必须是已经确定实施电脑可读护照制度的国家,才能参与“免签证计划”。但这些国家的公民有些可能尚未领到这种护照。因此,旧护照或是国外核发护照的持有者,应核对其护照是否拥有电脑可读功能。 新规定是由“美国2001年爱国者法案”授权执行的。之所以这么做,首先是出于安全考虑。由于美国入境处和出境处可以通过扫描电脑可读护照,来检验其承载的集成信息,因此这种护照增强了出入境的安全性。此外,使用此种护照还能比较快速、精确地验证旅客的身份,加快了旅客在入境港口通关的流程。同时,电脑可读护照还能提前提供相关的旅客信息,使边境检查官员可在航班到达前就为旅客的通关做准备。 对那些并不持有电脑可读护照的旅客,新规定要求他们必须前往美国驻外使领馆,获得载有电脑可读的个人信息数据的非移民签证。目前,美国签证费用全球统一为100美元。另外,在美国国务院的签证服务网站上,还有一段话特别用黑体字注明:外国报社、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大众传播媒体的工作人员,如要进入美国必须申请“非移民媒体签证”,而不能享受“免签证计划”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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