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应急机制:英国应急体系分工明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3:30 新华网 | ||
各国应急机制大比拼: 新华网伦敦8月25日电(记者王艳红)2000年英国出现燃油供应短缺危机,冬季恶劣天气带来洪水灾害;2001年全国爆发口蹄疫;“9·11”事件之后恐怖袭击威胁不断增加。这些因素促使英国政府近年来愈加重视国家紧急反应能力,在发生超出紧急服务部门日常处理能力的自然灾害或人为灾难时,力求能够有效应对,保障公民安全和社会正常运转。 积极预防 从容应对 在提供给全国各机构的灾难处理一般指导原则中,英国政府提出,危机管理包括风险评估、灾难预防、做好应对准备、执行应急措施和进行灾后恢复五个部分。灾难真正来临时的应急手段只是危机管理的一部分。在此之前,预防灾难发生才是关键所在。政府要求各组织机构把危机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体系,保持忧患意识,尽可能减少灾难发生的危险,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习,做好充分准备,以防万一。 英国政府应对具体灾难的一个主要原则是,灾难发生后,一般应由所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处理,而不是依赖国家层面的机构。因为地方政府能够最便利快捷地提供救援伤者、阻止灾害扩大等所需的资源、人力和信息。当灾难过于严重,超过当地政府承受能力时,通常从邻近地区就近调度支援。 为此,每一个地区都必须设立由“紧急规划长官”负责的紧急规划机构,平时负责地区危机预警、制定工作计划、举行应急训练。灾难发生后,负责人必须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处理事务,并负责向相应的中央政府部门如卫生部、国防部寻求咨询或其它必要的支援。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应对特定类型的事件(如核事故)或者其影响超过地方范围的重大事件(如重大恐怖袭击)。在其它情况下,中央政府仅限于处理国会、媒体、信息等方面的事务,从旁向地方政府提供支持。 中央督导 统观全局 灾难发生后,根据性质和情况需要,政府会指定一个中央部门作为“领导政府部门”。例如,发生传染病时由卫生部担任此职;遇严重的气象、污染等灾难时由环境、食品和农业事务部担任;遇重大交通事故时由交通部担任等。该部门一般并不取代地方政府在危机处理中的主要角色,而是负责在中央层面上协调各个部门的行动,保证各部门与地方政府联系渠道通畅,负责收集信息以通知政府高层官员、国会、媒体和公众等等。 中央政府设有国民紧急事务委员会,由各部大臣和其他官员组成。委员会秘书负责指派“领导政府部门”,委员会本身则在必要时在内政大臣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监督“领导政府部门”在危急情况下的工作。2001年,内阁办公室之下还成立了国民紧急情况秘书处,进行危机政策的制定、风险评估、部门协调和人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国民紧急事务委员会提供支持。 联合媒体 安定民心 英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在新闻业和通讯手段非常发达的今天,如果发生灾难时不能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媒体就可能根据一些不可靠的消息来源进行报道,向公众传达错误的信息,引起误解、恐慌,妨碍应急工作,甚至危及公民安全。而如果处理得当,媒体将对安抚公众情绪、向公众传达安全指导信息和政府政策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恰当应对媒体是危机管理中一个重要部分。 因此,英国政府在应急指导原则中指出,各机构平时就应做好相应准备,在危机发生时及时设立专门部门,委任新闻官,专门处理媒体事务。此外,政府还与全国第一大传媒——英国广播公司合作,发起“危机中保持联络”的行动,向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