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总统“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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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14 南方都市报 | ||
审判回放 美国政府起诉欣克利犯有非法使用武器和谋杀总统等13条罪行,根据法律,须判终身监禁。为了使欣克利逃脱法律制裁,他的父母四处奔波,重金聘请了著名的律师和精神病专家为欣克利辩护。1982年4月27日,也就是枪击案发生一年多以后,美国联邦法院才宣布成立大陪审团公开审理此案。4名律师和6名精神病专家为欣克利辩护。他们认为,欣克利过去的 欣克利被判无罪后,美国社会一片哗然。里根夫人南希的反应是:“岂有此理!”美国广播公司举行的民意测验结果表明,76%的人认为判决是不公正的;90%的人认为欣克利不应该获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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