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布新规定 护照相片禁止微笑或皱眉表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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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1:59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加拿大外交部8月26日宣布了一项新规定:从今往后,任何人不得使用带有微笑或皱眉等表情的照片办理护照,而只准使用“中性表情”的照片。 据法新社报道,加拿大外交部女发言人苏珊娜·默尼耶说:“任何加拿大公民在办护照时提供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嘴要合拢、不能露齿;眉头舒展、不许拧在一起;既不可显得过于高兴,也不能看上去非常悲伤。” 据悉,这项新规定将于11月3日起执行。届时,任何带有表情的照片都不能再上加拿大护照。 (吴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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