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要求延长销毁化学武器的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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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56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华盛顿9月3日电(记者谭新木潘云召)美国国防部3日宣布,由于化学武器销毁工作遇到困难,美国无法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在2004年4月以前销毁45%化学武器,国防部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要求将这一期限延长3年。 美国国防部发表的一项声明说,美国致力于全部销毁化学武器,并已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要求销毁了23%的库存化学武器,但是由于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政治与操作 由150多个国家签署、于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签约国应在10年内销毁本国境内或丢弃在别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至15年。公约为销毁化学武器的进程规定了详尽的时间表,其中包括到2004年4月份必须销毁45%化学武器。 美国承认,在销毁工作开始以前,它库存的芥子气、沙林和其它化学武器共有3.1万多吨。美国国防部在声明中说,美国计划在2004年4月份以前再次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出请求,要求允许它将销毁全部化学武器的最后期限2007年再延长几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