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广场禁止遛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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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5:3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5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这是对1995年施行的《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的修订。其中引人注意的是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即天安门广场和东、西长安街禁止遛犬。 将于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这项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录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这项新修订的地方法规还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划定范围禁止遛犬。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定地区划定范围禁止养犬、禁止遛犬。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地区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 该法规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 另外,从2003年10月15日起,个人在养犬前,首先必须征得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解释说,这样规定,是为了让基层组织认真把好养犬管理第一关。(仁杰刘江)大河报2003-09-0800:00:00责任编辑:管理员 | |